嘉政发〔2015〕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加快推进我县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步伐,特制定本方案。建筑产业现代化是指实施建筑领域的以绿色发展为理念,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模式,将房屋建造的全过程联结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实现开发建设、设计研发、生产加工、施工装配、咨询服务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从而全面提升建筑工程的效率、效益和质量。 一、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和服务职能,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 2、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引导和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 3、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坚持由试点工程到规模化推广的方法步骤,鼓励保障住房和商品住宅进行产业化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一)推进产业发展 1、制定住宅产业化发展规划。根据我县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统筹发展、重点突出的原则,以新建建筑工程项目为载体,科学划分功能分区,合理调整全县产业园区布局,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认真研究制定建筑产业现代相关企业的专项招商优惠政策,做好相关企业落地投产的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入驻企业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等各种手续,当地政府和产业园区为企业提供一条龙代办服务,吸引大型建筑现代化生产及装备制造企业在我县投资建厂,培植产业集群迅速成型。 3、推进产业化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建筑结构、构件和建筑部品的生产、认证、运输、安装、验收、维修和维护等环节,构建科技服务、商贸物流、公共服务和总部经济四大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建筑产业化管理信息系统。 (二)扩大市场应用 1、政府项目先行先试。推动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性项目率先示范应用新型建筑现代化。对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及其他政府投资类项目等公共建筑要确保每年至少要有30%采用新型建筑现代化方式建设,并逐年提高比例。积极引导房地产项目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根据产业发展要求,每年提报应用钢结构住宅产业化技术的项目建设计划,并确保落实到位,为钢结构企业创造足够的发展起步市场需求,同时,在产业发展初期,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因采用钢结构住宅产业化技术而产生增量成本给予合理认定。 2、明确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应用要求。在招拍挂环节,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对土地出让项目提出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在用地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并列入土地出让文件。同时在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及综合验收阶段予以把关,确保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落实到位。 (三)完善配套政策 1、实施阶段性扶持奖励政策。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初期,对在土地出让环节未提出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建造的,在满足一定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一定的扶持奖励政策。 2、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利用现有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扶持政策,优先扶持钢结构住宅产业化相关企业,引导本地相关建筑、建材龙头企业,向部品研发、生产、安装方向转型。鼓励住宅产业化重大项目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支持。 (四)建立标准体系 1、建立技术标准体系。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研究完善适合我县的钢结构住宅产业化技术标准体系,鼓励钢结构住宅产业化企业研究制定企业标准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使钢结构住宅产业化项目从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都能做到有章可循。 2、加强质量管理。制定我县建筑钢结构住宅管理办法,建立建筑钢结构住宅质量控制体系,逐步提高新建项目钢结构技术使用率,从源头保证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建筑工程质量,提升建筑品质。 3、加强技术研发。积极借鉴国内外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先进技术,建立技术储备平台,提高技术转化效率,为各类钢结构住宅产业化企业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同时做好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技术转化效率。 (五)做好技术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安排设计、施工、监理、生产以及建设单位参加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培训,全面贯彻落实钢结构住宅标准规程,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住宅产业化人才储备。 三、分期任务 1、产业培育期(2014-2016年)。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建设、科技、金融、财政、税收、人员培训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扶持装配整体化建筑的设计、开发、施工、构配件生产、产业化劳务等企业的发展,培育住宅产业化集群,建立集设计、研发、生产、配送于一体的产业化园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部分商品房项目中开展新型建筑现代化试点,为产业化培育市场;强化住宅设计模数管理,制定住宅模数、装配式建筑体系、配套构配件和部品的标准规范,初步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的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监管体系。2015年度实施3.2万平方米的公租房项目,7000余平方米嘉祥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研服务中心研发楼等项目。 2、市场推广期(2016-2018年)。培育产业化应用市场,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部分商品房纳入应用范围,进一步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市场保有量。建立比较完备的上下游产业链,推动住宅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标准体系,丰富标准件的种类,提高通用性,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促进菜单式装修、个性化装修和住宅产业化有机衔接;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方位发展。 3、全面推进期(2018-2020年)。实现由政府推动向全社会自觉运行转变,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民参与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局面。建立完整的涵盖整个建设周期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意见书制度,完善建筑工业化生产、一次性全装修、建筑性能认定和优良部品认证等工作,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新型建筑现代化应用范围进一步拓宽,从居住房屋向公建、厂房、地下管廊、天桥、桥梁、隧道等建筑形式延伸;建造技术、集成技术的研发水平进一步提升,节能、低碳、环保的新材料、新技术得以更广泛应用,在建设成本降低的同时实现建筑性能、品质的提升,“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高效、生态”的新型建筑现代化建造模式深入人心,各建设主体积极主动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县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质监局等部门任成员;负责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发布促进我县新型建筑现代化发展的鼓励办法和实施细则,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推进我县新型建筑现代化工作,研究制定推进我县新型建筑现代化发展的各项政策、发展目标、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奖惩办法、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责任主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处理和协调日常工作。 (二)政策引导。调整优化有关政策,率先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政府投融资项目中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并逐步推广到招拍挂用地项目。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建筑工业化的生产、市场调查,根据供求关系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政策,使生产和市场发展相协调,保障新型建筑现代化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开展项目试点。县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采用新型建筑材料。对其它政府投融资的公建项目,县发改部门应会同县住建、规划、国土、房产主管部门对拟采用新型建筑现代化模式建造的项目,提出实施意见,并在立项审批中一并明确。 (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激励政策,鼓励建设主体、实施单位共同推进新型建筑现代化。 各相关部门在办理试点、示范项目的用地、规划、施工、预售许可等手续时应提供一站式、绿色通道等服务支持。 鼓励施工企业采用新型建筑现代化模式建造。对装配式建筑,承接施工单位可以在文明工地、市优、省优工地评审和建筑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中参照新技术应用享受同等加分条件。装配式建筑的混凝土墙体部分,不计入墙改基金的墙体材料计算范围,承接施工单位可以优先返还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预制装配化率达30%以上的项目,免征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 改进和完善对新型建筑现代化领域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研发大型专用先进设备的新型建筑现代化生产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购买采用新型建筑现代化方式建设的住宅的消费者,在个人住房贷款服务、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如采用公积金贷款,可优先放贷。 (四)标准支撑。及时总结研发技术评价,提供科研支撑,保障新型建筑现代化的顺利推进。 制定技术和评价标准。县建设、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要按照标准先行原则,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标准的引进吸收、转化和创新,力争3年内初步形成新型建筑现代化地方标准体系,包括设计、部品生产、施工、物流、验收标准,标准部件设计图集。住宅性能认定规程和部品认定制度。对不具备编制标准条件的,应及时编制技术导则或引入先进地区的标准(规程)。县财政部门每年要根据需要安排资金用于保障新型建筑现代化技术标准、定额的编制、宣传、检查等工作的开展。 大力提供科研支撑。将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研究列为科技重点攻关方向,坚持产、学、研一体化,鼓励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组建新型建筑现代化研究院、技术联盟、企业技术中心,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及生产力转化。科技经费重点支持符合抗震设防和节能要求的预制建筑结构体系研究,设计标准化、部品模数化研究,以及部品设计、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研究,信息管理平台开发等。 (五)产业升级。以建筑装配示范园(万张工业园)为龙头,推动建筑产业升级,为新型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夯实基础。 园区建设。积极引导新型建筑现代化行业领军企业向园区聚集,形成新型建筑现代化研发设计、部品生产、建设施工的全产业链,同时整合周边产业资源,形成产业集群,建成辐射全省的新型建筑现代化中心,县国土、规划、建设、地税等主管部门要对园区建设提供一站式、绿色通道等服务,各有关单位要全方位支持园区建设,支持新型建筑现代化企业参与全国范围内的工程建设。 技术创新。县经信、财政、地税等主管部门要加大支持新型建筑现代化企业技术进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扶持产业发展的各类专项政策,支持全县新型建筑现代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全县新型建筑现代化龙头企业增产扩产、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支持企业实现生产方式现代化、自动化、智能化;支持企业申请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鼓励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大型专业展会,提高市场竞争力;将具有专利和成套新型建筑现代化的生产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 (六)质量控制。建立覆盖项目全过程的新型建筑现代化方案评审、产业化建筑设计、预制部品质量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系列监管体系,保障新型建筑现代化项目建设过程安全有序。 建立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制度。组建专家委员会,负责评估新型建筑现代化项目技术应用条件及标准,对新型建筑现代化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审定装配化率、全装修面积等技术指标,作为设计及审查依据;认定项目技术性能、确定奖励范围等事项,作为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 加强新型建筑现代化建筑的设计、审查管理。从事新型建筑现代化工程设计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嘉祥县颁布的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确保设计质量。设计审查机构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现行规范标准做好审查工作。 探索建立预制部品质量管理体系。结合试点工程,探索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对构配件的质量监督机制;预制混凝土部品按类必须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后方可进场使用,县质量监督部门要配合建设质量监督部门对部品生产过程实施延伸监督。对于非砌筑类型的内、外墙板、装饰用制品、集成厨卫等各类预制构配件产品,生产企业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及配套的产品、技术参数、使用要求、适用条件说明书。对于使用效果良好的产品和企业,建设、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应定期予以公示和推介。 探索建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对新型建筑现代化建设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制定专项监督方案,经专家评审后,作为监督依据。对于没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其企业标准在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后,可作为监督依据。逐步建立资质管理体系,参与新型建筑现代化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参与竞拍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建设经验。 (七)人才交流。加快人才培育、加强交流合作,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政策环境。加大企业人才培训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链企业与相关职业教育机构的合作,培养专业管理人员和具备生产、操作经验的职业技术工人;依托试点、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培训、交流培训、委托培训,扶持劳务企业,建立新型建筑现代化用工与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人员的培训,将新型建筑现代化相关技术作为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交流合作。通过学术交流、项目合作、企业引进、委托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实力的新型建筑现代化集团开展交流合作,加快引进吸收先进的、成熟的、使用的新型建筑现代化新技术、新材料和管理制度;鼓励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实力的新型建筑现代化集团与我县建筑业企业开展合作,培养并壮大我县新型建筑现代化开发、设计、生产和施工力量;允许海外企业直接参与新型建筑现代化建设项目招投标,促进我县新型建筑现代化发展。 (八)监督管理。县发改、规划、国土房产、建设、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运用新型建筑现代化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议约定或土地出让合同,严格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技术审查、工程验收以及资金管理。违反协议约定或不按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的,依法收回所给予的专项扶持和奖励资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九)检查考核。各相关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责,在本实施方案基础上,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强化落实,推动我县新型建筑现代化更快、更好发展。 每年年末,县推进新型建筑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相关县直部门、各实施主体落实新型建筑现代化政策、年度计划、推进新型建筑现代化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对积极推进新型建筑现代化的优秀部门、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 (十)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全社会的钢结构住宅产业现代化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现代网络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宣传活动,并开展好每年的“五个一”活动:既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一年一次国家举办的全国住宅产业化博览会、国家级A级住宅现场会、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现场会,以及省里举办的全省住宅产业化现场会和全省新评定的国家A级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年度全省十大现代精品楼盘项目新闻发布会。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部门、设计部门、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等相关人员对住宅产业现代化有关政策、技术标准、产品的了解、增强职业责任、业务技能,加快成套技术的应用普及。引导居民购买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提高新型建筑现代化的社会认知度。 嘉祥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8日 |